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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21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4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56号),各教学单位应于2023年3月底前进行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为做好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进度及写作质量进行检查,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质量,应重点对论文选题、逻辑结构、研究过程、学术规范以及写作安排等方面进行指导,并对有写作困难的学生进行及时帮扶。

2.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指导老师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并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按照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是否按时填写指导过程记录表。

3.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对查实的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取消论文答辩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于已授予学位的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4.教育部制定并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该办法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抽检“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比例、篇数较多的高校,将进行通报、减少招生计划、质量约谈、限期整改直至暂停招生,或撤销学士学位授权点。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师生严肃认真对待毕业论文写作及指导工作。

5.中期检查工作完成后,请各教学单位继续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学校将于毕业论文答辩前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工作。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