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学院推荐报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的实践教学项目申请共42项,经学校审批,部分项目予以合并,共立项35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在11月30日前结束实践活动并提交实践教学报告,同时填写支出凭单并签字,粘贴好相关发票、在每张发票后背书。项目报销工作应在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发票必须为本年度正规发票,单张发票金额不超一千元,且抬头为“9159金沙申请大厅”,符合学校经费报销的时间要求和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申请及立项情况一览表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