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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实践教学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2-27             点击:

 

本科实践教学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规范专业课程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的开展及经费管理,根据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的特点,结合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模式改革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立实践教学项目旨在加强课程教学的实践教学环节,培养本科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创新能力。应用性强的核心专业课程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安排具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项目作为该门课程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程实践教学活动应尽可能选择在本地开展,并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时间安排上尽可能不影响其他课程正常教学。一门课程实践教学活动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每次实践教学活动计4学时,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并抵减该课程课堂教学时间2学时。  

三、设立实践教学项目、开展课程实践教学活动,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审批。  

四、实践教学活动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及所在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践教学效果。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有重点地安排每个学期的实践教学项目。  

五、学校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核心专业课程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的开展。专业课程实践教学项目经费支持标准:按实际参加实践学生人数人均不高于60元/次计。利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的专业课程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学校视情况予以经费支持。实践教学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精心预算、合理使用、严格管理、体现效果。  

六、实践教学项目经费申请及管理工作流程:  

1.从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下载《实践教学活动申请表》(见附件),根据所在教学单位专业课程实践的实际需要如实填写表格,并经学院审核同意。  

2.申报时间:常规项目每学期开学第4周前为申报时间,各教学单位收集并报送申请表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他项目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根据学期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申报实际需要作出统筹安排。  

3.9159金沙申请大厅组织专家对全校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常规项目申请进行审批立项,根据每学期实践教学任务和学校实践教学经费总量等实际情况确定立项数目及经费支持额度,在此基础上划拨经费,并将审批立项情况反馈至学院。  

4.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教学单位应按学校实践教学有关制度要求提交实践教学报告、总结等材料,同时附上详细支出明细及票据。所有发票必须为正规发票,并且抬头为“9159金沙申请大厅”,符合学校经费报销相关规定。  

七、本办法所指实践教学项目不包括本科生毕业实习、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八、本办法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