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项目:2015年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前期及本期报销说明
学校于去年对2015年北京市级项目进行了两次前期报销,每期实际报销金额见《2015年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汇总表》(附件)。本次报销总限额为表中N列,每类费用的发票报销限额为表中O、P、Q列,每类费用提交的发票金额不得少于该类费用的限额。
三、本期可报销的发票类别
本次可报销的发票内容仅限三类:
1.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包括报刊杂志资料费(如图书资料)、印刷制作费、复印费、软件购置费。
2.会议费
指在北京市自行举办小型学术会议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通讯费、办公用品等必要费用。
3.差旅费
指赴外地进行调研或参加会议等发所生的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在外地发生的当地的交通费、宿舍费、伙食费等必要费用。
四、报销程序与步骤
由于本期财务报销较为复杂,三类费用的报销程序与步骤、所需准备的材料不尽相同,故请认真仔细阅读附件中三类费用的报销细则,分别准备三类费用的报销材料。
五、提交报销材料
分别将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所涉及的材料装入3个A4信封,封皮分别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立项年度、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银行卡号、该类费用限报金额及发票实际金额。一并提交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
本期报销提交时间、地点、联系人:
请于2016年5月11日(周三)前将报销材料提交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
1.学院南路校区:上午8:00—11:30下午14:00—4:30,行政楼409;联系人:贾雪峰,联系电话:62288315;
2.沙河校区:上午8:00—11:30下午14:00—4:30,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联系人:马畅,联系电话:61776745。(如阅读报销材料后仍对报销事宜有疑问,可拨打61776745联系马老师)
注意:本期报销金额将直接汇入报销人与学校关联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内,请报销人务必确保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账号有更换或停用等异常状态,请及时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