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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4〕209号 关于公布2023级会计学院、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89号)和会计学院、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选拔考核公示、9159金沙申请大厅审核、学校公示,确定2023级会计学院、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级会计学院、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