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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字〔2024〕8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与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本年度项目包括以下五类:超前布局项目、重点培育项目、特别支持项目、专题研究项目和迎评促建项目。具体研究方向与预期建设成果请参见《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范围及要求,学校根据项目类别、预期目标和建设周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同时鼓励各教学单位加大投入,对学校支持项目配套经费。

(一)超前布局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实施周期为2年,原则上于2026年6月完成结题。

(二)重点培育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实施周期为2年,原则上于2026年6月完成结题。

(三)特别支持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实施周期为1年,原则上于2025年6月完成结题。

(四)专题研究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实施周期为2年,原则上于2026年6月完成结题。

(五)迎评促建项目每项资助0.5-5万元。实施周期为半年,原则上于2024年12月完成结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本科教学,关注教学改革发展,师德师风端正,近三年不存在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事件。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课题成员一般3—8人,职称、专业结构合理,鼓励跨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进行联合申报,实现研究资源优势互补。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基金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申报2个基金项目,不得超项申报、一题多报和交叉申请。主持在研教育部、北京市教改项目,近两年有各类校级教改项目延期或撤销记录者不得申报。

4.项目研究预期成果知识产权清晰,不会产生法律争议。

(二)类别申报条件

1.超前布局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活跃在教学一线,具备较为成熟的教学理念,能够统筹项目的整体设计、研究论证、资源整合、成果产出。

2.重点培育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知识图谱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方面具有教学实践基础,能较好地统筹知识图谱与课程群知识体系内涵挖掘、专业(群)平台建设与培养方案实施等工作,应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

3.特别支持项目:项目应依托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负责人讲授该课程至少2轮及以上。已被推荐参加过往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赛的教师一般不得申报。

4.专题研究项目:面向我校一线专业教师,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引领性,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5.迎评促建项目:面向全校教职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经验,能够针对审核评估中的创一流办学经验总结凝练,在着力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扬优势、固根本、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开展专项研究。

三、立项流程

1.申报人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填写对应的《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1-2.5),交由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报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立项名单。

4.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相关培训和交流。

四、项目管理

1.经费管理。项目资助经费单列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40%,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20%。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拨付额度制定经费预算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备案。经费使用按照学校教改基金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进度,切实发挥基金效益。

2.成果管理。以公开方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教改论文、案例集、研究报告、数字资源等成果,均应注明“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资助课题”与课题立项编号。

3.过程管理。项目采用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学校按各类别项目预期建设成果组织评审,并组织研究成果分享与结题经验交流活动。若无法按时完成结项,负责人可申请延期半年验收,延期后评审仍不合格的,学校将撤销项目,追回剩余经费。

五、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集中统一报送以下材料:《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1-2.5)、《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fe62288708@163.com,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504(中)。


联系人:杨向鹏 常怡

联系电话:62288708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504(中)


附件:

1.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2.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