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本科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学校于本学期末对本科生学籍异动情况进行了清查。经清查,发现我校部分休学、保留学籍即将到期的本科生暂未提出学籍异动申请(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配合做好催办和处理,具体情况及工作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联络并督促这些学生于2024年1月8日前提出复学、继续休学或退学申请;即将退伍的学生需返校时补交退役证明复印件。拟复学的学生请尽快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以免影响复学手续的办理。逾期仍未申请的,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及我校《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8〕244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出具意见并上报后对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以上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尽快通知相关学生落实办理。如对政策有疑问的,可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籍科联系。
办公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办公室
联 系 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62288313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待办学籍异动学生名单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