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2023级本科新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1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2023级本科新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31日-9月2日17:00。如对分流结果有疑议,请于9月2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进行反映或咨询。
联系人:李荣;联系电话:62288057
邮箱:jwcjhk@cufe.edu.cn
附件:2023-2024学年第1学期2023级本科新生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版)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