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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08]24号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1    作者:jxsjk         点击:

教字[2008]24号

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质量评价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强化对本科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使实习教学在人才培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习教学质量标准与评价办法(试行)》(教字[2007]83号)有关规定,现对200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质量评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毕业生填写《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并参照《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格式和内容,做好本学院实习教学质量的自评工作。

二、在4月30日前将学生评价表和学院自评表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学实践科(行政楼409室)。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