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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7年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8    作者:admin         点击:

各学院、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2]142号)的规定,学校决定于6月4日—6月6日对2007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集中办理报销事宜,为保证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条件

1.项目符合结题要求,结题手续办理完毕,结题资料齐备。

2.经费报销金额为项目中期报销后的剩余经费,发票超过应报数额的按应报数额报销。

3.报销单、报销票据须符合我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报销规定(参见附件1)。

二、报销程序

1.按报销规定要求填写经费报销单,整理相关报销票据。

2.6月4日—6日,将整理完毕的报销票据、报销单交到我处。

3.项目负责人接到经费领取通知后,携本人学生证领取。

希望各项目组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办公楼409,电话:62288315,联系人:贾雪峰)联系。相关信息可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版块查询。

附件1:报销规定与说明.doc

附件2:项目经费报销单.doc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