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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02    作者:admin         点击:

各学院: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应履行项目执行承诺书,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计划完成各项研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现决定对部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凡预定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均在此次检查之列。9159金沙申请大厅成立校评审专家组进行检查,各项目组成员须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安排见附件1),项目指导教师须随队出席。

二、检查时间\地点

2008年6月13日14:00——16:00 主教楼103

三、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过程记录填写情况等。

四、提交材料

1.登录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版块,下载并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连同《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册》、《项目过程纪录本》一并于6月6日前报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办公楼409室)。

2.项目经费报销票据及相关要求,按照《本科生科研创新经费报销规定与说明》(附件3)执行。

联系人:贾雪峰 联系电话:62288315

附件:中期检查时间表.doc

附件: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报销规定与说明.doc

20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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