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各项目主持人:
我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2007年度立项资助项目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各单位的大力支持,经过指导教师的悉心指导和各项目组同学的辛勤工作,现已进入项目结题阶段。为做好2007年度立项资助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期限。学校受理项目结题事宜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6日。请各单位按时完成本院项目的收取、鉴定、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成果形式。项目主要成果形式为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内容由主报告、分报告(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组成。主报告应按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规范》(见附件1)的要求写作,相关分报告(专题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以支撑和体现项目成果为要。
(三)成果鉴定。为保证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所有立项资助项目在结题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成果鉴定。成果鉴定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项目主持人承担相关具体工作。成果鉴定人应由各个项目所对应的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原则上不少于2名,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对成果鉴定人情况进行审核后,须在《项目成果鉴定人情况备案表》(见附件2)中填写意见和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成果鉴定人要对项目成果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特别是创新之处以及存在的不足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认真填写《项目成果鉴定意见表》(见附件3)。项目成果鉴定所需费用从各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中安排,其中支付给每位专家的成果鉴定费原则上为100元。
(四)成果提交。各项目主持人将研究报告、《项目成果鉴定人情况备案表》和《项目成果鉴定意见表》(均需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等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到所在教学单位。各单位留存一份用于日后评选优秀项目,另一份整理后于5月16日前统一报送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办公楼409)。对于不合规范的材料,学院不予接受,学校不予认定。
(五)成果公示。所有结题项目将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成果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研究成果的权属、完成人排名等持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学校将对该研究成果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经费报销。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票据报销规定》(见附件4)整理相关票据,报销剩余项目经费。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要求。希望各单位、项目主持人将文件要求及时传达给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组成员,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2007年度资助项目共90项(见校发文〔2007〕223号),除部分被遴选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见校发〔2007〕315号)外,其余项目均按本文件要求执行。此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贾雪峰 电话:62288315
特此通知。
附件1: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规范.doc
附件2:成果鉴定人情况备案表.doc
附件3:项目成果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4:报销规定与说明.doc
扉页格式.doc
项目经费报销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