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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2008年度立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5    作者:admin         点击: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2008年度立项资助项目组: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2008年度立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书面报告与现场答辩相结合。凡2008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含国家级、校级)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其中部分项目进行中期答辩。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进度、阶段性成果、项目难点、项目变更、后期计划、经费使用、过程记录等情况。

三、检查要求

1.项目组下载并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中期报告表》(附件1),指导教师、项目依托单位须签署意见。

2.整理能够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及阶段性成果的有关资料。

3.国家级项目须整理《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册》和《项目过程纪录本》。

4.尚未报送项目中期经费报销票据或票据不足报销额度(国家级项目4000元,校级项目1000元)的,请按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报销规定与说明》(附件2)将报销票据整理无误后一并报送。

相关规定、表格可从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栏“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版块下载,各项目组务必在10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办公楼409),过期不侯。

联系人:贾雪峰 联系电话:62288315

附件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中期报告表.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票据报销规定.doc

附件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经费报销单.doc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