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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9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27    作者:admin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2〕142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和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项目主持人须从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专栏“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版块下载并填写《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报告表》(附件1)。

2.项目主持人应按照学校前期要求修改项目申报书,登录“科研创新项目网络平台”(http://59.65.126.11),点击“项目变更”上传项目申报书修改版,然后点击“中期详细”上传项目中期报告表。

3.指导教师登录科研创新项目网络平台,审阅所指导的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URTP)中期报告并签署意见。登录该系统时工学号与“教学管理系统”用户名一致,初始密码为123456,如不清楚请向本单位教学秘书咨询。指导教师进入系统后选中指导项目,点击“中期详细”—“导师意见”,签署项目中期指导意见。

4.项目依托单位教学院长登录该系统对项目中期报告签署“院系意见”后,教学秘书进行“项目上报”。操作方法、步骤与指导教师相同。上报日期截止到12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经费报销

1.项目主持人须从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专栏“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版块下载并填写《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报销单》(附件2)。本次报销金额为1000元,票据超过应报数额的按应报数额报销。报销单、报销票据填写、粘贴、提交须严格按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报销规定》(附件3)执行,不合格者不予报销。

2.学院南路校区项目主持人请于12月4日将经费报销单据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办公楼409),沙河校区项目主持人请于12月9日将经费报销单据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教务办公大厅。过期不予受理。

3.项目主持人须持有中国银行借记卡,学校审核项目资料无误后,经费将汇入该卡。

希望各教学单位、各项目组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如在中期报告书网络提交和经费报销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相关信息也可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专栏查询。

联系人:贾雪峰 电话:62288315

附件1: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报告表.doc

附件2: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报销单.doc

附件3: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报销规定.doc

9159金沙申请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