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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09〕17号关于申报2009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02    作者:admin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立了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科生开展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为做好2009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07级、08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人数5人左右,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交叉申报。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正副组长各1名。

2.已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和我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项目说明

项目以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为目的,要求学生在指导导师指导下自主开展实证调研和研究性学习,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科研创新实践活动。

(一)项目类别。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确立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和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其中,市级、校级项目期限为1年,国家级项目1-2年。另外,对在学校备案的学院自筹经费资助项目,学校将给予认定。

(二)项目选题。项目选题既要视角新颖、目标明确,体现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特点,又要量力而行,适合本科生开展。鼓励学生深入社会进行调查研究。

(三)项目立项。采取学校分配推荐限额、学院组织初评并推荐、学校复评的方式确定国家级、市级和校级资助项目共135项左右。其中,国家级项目20项,市级项目25项,校级项目90项左右。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适报人数比例和往年立项项目开展与结项情况综合审定各学院推荐限额。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理论、技能,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研究,注重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交往能力的培养,并在2011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五)项目结项。学校组织项目验收,根据项目成果(研究报告、论文发表、学术竞赛获奖、媒体报道等材料)评定项目验收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将优秀项目编印成册,收入《创新中财》。

(六)经费资助。经学校推荐并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的可获得1万元经费;被市教委批准为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资助项目的可获得0.5元(文科)或1万元(理工科)经费;被学校批准的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可获得0.2万元的资助经费,院级项目资助额度由学院自定。立项项目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项目组可选择放弃立项资格或者同意承担项目并按预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从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栏下载并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2009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到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含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分部项目亦交到本部学院。项目提交到学院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学生。请各学院结合自身状况,认真举办项目申报说明会、科研创新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与交流活动,为学生申报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项目初评。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名(评审标准见项目申报书“学院初审意见”部分),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附件2)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保证07级、08级推荐项目数量比约为1:1.5。对于未被推荐到学校的院级项目,学院可自筹经费予以资助,学校将对院级项目给予认证。

(三)推荐项目提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系统(试用版)已开通。试用期间,提交推荐项目采用传统方式为主、网络提交为辅的形式。

1.请各学院统计并填写推荐项目信息表(附件3),并在6月24日之前将推荐项目申报书、推荐项目信息表(推荐项目统计表部分)纸质版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办公楼409),并将推荐项目申报书、推荐项目信息表(含项目统计表、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项目负责人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f1011986@sina.com。另外,开展院级项目立项的请将立项项目名单电子版同时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备案。

2.学院组织推荐项目组登录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提交(http://59.65.126.11)。学生以学号登录,指导教师、院系管理员以教师职工号(与教学管理系统相同)登录,按照系统“使用帮助”手册进行填写,完成项目申报、指导教师签署意见、院系签署意见等程序。网络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26日。

(四)推荐项目复评。排名在本学院推荐总数1/3之前的项目有资格参加学校复评,学校通过复评确立20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25项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其他项目将不再参加学校复评,经学校审核后批准为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努力提高推荐项目的质量与水平。

联系人:贾雪峰 联系电话:62288315

附件1:2009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09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2009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学院推荐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