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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5    作者:admin         点击:

各学院、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于6月1日—6月5日对已通过2008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结项验收的项目集中办理经费报销事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条件

报销金额不超过1000元,发票超过应报数额的按应报数额报销。报销单、报销票据须符合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数据报销规定。

二、报销程序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认真阅读报销规定,按报销规定要求填写经费报销单,整理相关报销票据,并于6月1日—6日5日将整理完毕的报销票据、报销单交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经审核无误后学校将经费打入项目负责人开户的北京银行借记卡中。相关报销规定及表格可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版块“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栏查询。

希望各项目组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如有问题请及时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办公楼409,电话:62288315,联系人:贾雪峰)。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0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