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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0    作者:admin         点击:

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于5月21日—5月28日对20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集中办理中期经费报销事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条件

200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经费报销金额不超过4000元,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不超过1000元,发票超过应报金额的按应报数额报销。报销单、报销票据须符合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经费报销规定。相关报销规定和表格可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版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栏查询。

二、报销程序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认真阅读报销规定,按报销要求填写经费报销单,整理相关报销票据,并于5月28日前将报销票据、报销单交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办公楼409)。

希望各项目组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如有问题请及时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办公楼409,电话:62288315,联系人:贾雪峰)。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0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