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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

发布日期:2009-04-23    作者:jxglk         点击:

教字[2009]11号

关于200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已进入毕业、学位资格审查阶段,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

1.课堂教学课程(必修、限选和任选)成绩、学分审核

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包括留法学生、留学生)所修课堂教学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进行认真的核对、检查:

(1)审核学生个人成绩

①教务干事进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管理→毕

业成绩总表→A3/A4幅面成绩总表→最高成绩→报表大小选择A4→班级→查询→选中1名学生→预览/打印→审核成绩(该表将作为毕业生成绩表存入档案)。

②学生进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成绩查询→课程最高成绩→审核成绩。

③如发现补考及格后原来不及格的成绩仍出现在成绩表中,请将相关信息填入《学生学业成绩问题统计表》中(见附件1,可下载),务必于5月8日前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

④如发现其它问题,请填入《学生学业成绩其它问题统计表》中(见附件2,可下载),务必于5月8日前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

(2)按专业审核学生学分取得情况及平均学分绩点:进入“教学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统计分析→学分统计→各学生获得累计学分分析→历年→专业→年级→选中“必修、限选、任选”→开始统计→审核。

(3)留学生的成绩审核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国际交流学院联系(电话:62288276,联系人:霍佳园)。

(4)如发现与培养方案要求不符的问题,须及时向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汇报,并由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解决方案(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审批。

2.非课堂教学环节成绩录入

包括军事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应在6月1日前完成,步骤和要求如下:

(1)步骤:进入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教学管理系统→教务干事输入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密码与用户名相同)→成绩录入→选择课程→输入课程密码→记分制选择“2”(军事训练、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或“5”(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在总评成绩栏选择相应成绩→保存→提交(提示:应确保成绩录入无误后再提交;每次成绩从开始录入到提交的时间系统默认为7天,7天后系统将自动提交)。

(2)要求:军事训练、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成绩按两级录入“合格”或“不合格”;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五级录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3.等级考试成绩录入

包括国家外语四级或六级(含小语种)、专业四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三级,应在6月1日前完成,步骤和要求如下:

(1)步骤:进入“教学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等级考试成绩处理→等级考试成绩录入→选择学年学期(08-09-2)→专业→年级(2005)→选择等级考试名称→“查询”→录入成绩→保存成绩。

(2)要求:国家外语等级考试、专业四级考试录入分数,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录入“合格”;校内等级考试成绩不录入。

4.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并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

5.尚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结业,并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结业申请表》(可下载),于5月20日前交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结业生可在结业后两年内,回校修读未及格的课程或教学环节,考核通过,符合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发学士学位证书。

6.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可以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留级)的申请并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延长学习期限申请表》(可下载),于5月20日前交所在学院。

二、学位审查

1.经审查准予毕业的学生,符合《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08)50号〕中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因未通过外语水平考试或计算机水平考试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回校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3.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中”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回校重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及以上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4.因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5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回校重新选修课程并参加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登记,达到规定条件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三、往届结业生、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及学位审查

1.往届结业生经回校修读未及格的课程或教学环节,并考核通过,符合毕业条件的,需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结业换证申请表》(可下载),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向学院递交补授学士学位申请。

2.往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经回校补修课程或教学环节,并考核通过,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需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补授学士学位申请。

四、报送材料

2009年6月1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应将本院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材料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

1.学院学位委员会报告(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应

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本情况、符合毕业条件及学士学位条件的情况、不符合毕业条件及学士学位条件的情况、往届结业生情况、需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的问题等。

2.《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3.各类名单(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

haoying@cufe.edu.cn)

(1)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情况填入附件4中。

(2)不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情况填入附件5中。

(3)往届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情况填入附件6中。

(4)往届结业生符合毕业及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情况填入附件7中。

(5)往届结业生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情况填入附件8中。

(6)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名单,分班级按学号顺序填入附件9中。

4.结业生(含往届)、留级生申请表。

5.以上附件均可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1 学生学业成绩问题统计表.xls

附2 学生学业成绩其它问题统计表.xls附3 毕业生情况统计表.xls附4 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情况表.xls附5 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情况表.doc附6 往届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情况表.doc附7 往届结业生符合毕业及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情况表.doc附8 往届结业生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情况表.doc附9 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名单.doc本科生结业申请表.doc延长学习期限申请表(留级).doc本科生结业换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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