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09]10号
关于我校2008级本科生进行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上庄校区: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0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一、转专业的范围
我校具有转专业资格的2008级本科生。
二、转专业工作的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9周(4月20—24日)
①各单位4月21日前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报送《各学院(研究院)接受转专业学生信息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haoying@cufe.edu.cn(见附1,可下载)。
②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汇总并审核。
2.本学期第10-11周(4月27—5月8日)
①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向全校公布各学院(研究院)接受转专业学生相关信息。
②2008级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如实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审批表》或《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审批表》中各项内容,由上庄校区各班辅导员收齐后统一送至校本部学生所在学院)。
③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统一送至转入学院。
3.本学期第12-13周(5月11—5月22日)
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可组织必要的考
核(方式方法由学院自行确定),初步确定后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报送《各学院(研究院)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haoying@cufe.edu.cn(见附2,可下载)及材料(含所有报名学生的材料)。
4.本学期第14-15周(5月25—6月5日)
①9159金沙申请大厅按照拟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必修(含限定选修)课程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在充分考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②经公示确认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学习管理
1.由上庄校区各班辅导员在本学第16周统一办理学生的转出(入)专业手续。
2.被新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认定后记入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未被认定的课程,只记录在成绩单中,不记入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
3.未修转入专业同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含限定选修)课程的,必须补修,补修方式为跟班听课或自学,期末参加考试。请各学院务必告知转专业学生。
4.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同一年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德、智、体等方面都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即可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即可授予转入专业相对应的学士学位。
四、有关说明
1.在我校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研究院务必在领会《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08)49号〕基础上稳妥进行,并做好转专业的宣传和咨询活动。
2.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3.学生应慎重考虑本人能否完成新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特别是转入跨学科门类专业时,更应慎重。
4.各学院、研究院转专业工作必须按照上述的时间表进行,以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
5.《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和《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审批表》可到校园网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1 各学院(研究院)接受转专业学生信息表.doc附2 各学院(研究院)拟同意接受转专业名单.xls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审批表.doc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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