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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09〕5号关于对2007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部分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16    作者:admin         点击:

各教学单位: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07年度立项的部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部分2007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1.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

2.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

3.按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项报告格式要求》(附件4)完成结项报告写作及装订工作。

4.按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验收登记表》的验收要求分类整理结项材料,并将纸质版(档案袋封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等信息)和电子版(按照验收表顺序分类设立文件夹)于3月31日前提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行政楼409)。

5.相关文件表格可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专栏下载。

三、验收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组应通过PPT演示、实物展示、海报宣传等形式汇报项目过程及成果(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研究成果和现场答辩成绩综合评定项目等级(优良中差)。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相关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的验收要求,认真做好本期结项项目的指导工作,保证项目高质量通过验收。

联系人:贾雪峰 电话:62288315

附件:

附件1:2007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项(一期)名单.doc

附件2:2007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3:9159金沙申请大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附件4:9159金沙申请大厅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规范.doc

附件4—1:结题报告扉页格式要求.doc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