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项目
2008、2009年度部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共48项,分五组进行。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分组情况及答辩顺序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
验收答辩时间为5月11日(周三)上午8:30—12:00,要求各项目组周三上午8:00会场签到,将答辩PPT拷入会场专用电脑并试用。
三、答辩地点
学院南路校区主教楼308(第一组)、309(第二组)、214(第三组)、216(第四组)、319(第五组)。
四、答辩流程
1.各项目组按照答辩顺序依次答辩。项目组在答辩前可将有助于评委了解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展示,在征得评委同意后开始陈述,陈述时间为5分钟,陈述内容一般包括:(1)项目实施背景与研究目标;(2)项目过程包括研究思路、实施步骤、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3)项目成果包括经研究实践形成的观点结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实践实物成果以及其他孵化成果(如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4)项目创新与特色;(5)项目理论与应用价值项目等。
2.项目组接受评委提问并回答,时间为10分钟。问题可能围绕(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成果与预期的差异及原因;(2)项目成果相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3)项目调研过程与数据获取情况;(4)项目成果涉及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5)项目成果的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6)项目成果的创新与特色;(7)项目成果存在的错、疑点;(8)项目成果的不足及其完善;(9)与项目相关的扩展性问题。
3.评委根据项目结项材料与答辩情况进行成绩评定。对不合格项目学校将按规定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的将取消项目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008、2009年度部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分组名单.doc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