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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2    作者:jxjhk         点击:

关于办理201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为更好执行201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预算,促进各项目有序开展,提高项目质量,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办理项目经费报销。

201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报销分三次进行,即项目获批后报销资助经费总额的30%,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报销资助经费总额的30%,项目批准结项后报销资助经费的40%,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2]15号)与《关于组织开展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0年度资助课题立项的通知》(教字[2010]56号)以及《关于变更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报销时间的通知》的要求,于2011年5月10前报销教育教育改革项目相应资助经费。

项目负责人在经费报销前请认真阅读《9159金沙申请大厅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报销须知》(详见:9159金沙申请大厅主页—常用文档下载),按照要求下载并填写项目报销表,送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电教楼102室),联系人:聂建峰,联系电话:62289151。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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