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报销时间的通知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更好完成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报销工作,按照财务处要求,从2011年5月起,项目报销表送交我处时间由原来的“每月十五日前周三下午”变更为“每月十日前周三下午”,报销经费到账查询时间由原“每月月底”变更为“每月二十日左右”。望各项目负责人严格遵照通知执行。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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