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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1】10号关于对2008年度和2009年度部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9    作者:admin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现对2008年度、2009年度部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采用项目依托单位初次验收和学校二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1.200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校级项目(附件1);

2.2009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部分国家级项目(附件2)。

二、验收材料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4)。

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一式五份,报告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5。

4.其他项目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或其他成果。

三、具体要求

1.项目主持人将验收材料纸质版(验收登记表、结项申请表、结项报告、发表论文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和电子版(验收表、结项申请表、结项报告、发表论文、证书照片、项目影像、答辩PPT)分类整理,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结项申请表)后提交到项目依托单位,提交时间由项目依托单位自定并通知项目主持人。

2.请各教学单位对项目进行初次验收,在项目验收登记表签署验收意见。通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须于4月13日前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办公楼409),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须修改直至依托单位验收合格后提交。

3.学校组织专家对国家级项目进行现场答辩验收。项目组通过PPT演示、实物展示等形式汇报项目过程及成果。每个项目报告限时15分钟,其中学生汇报限时5分钟,专家提问点评10分钟。汇报重点为项目目标、研究思路与方法、观点结论、应用与价值、特色与创新、成果与不足等方面。评委根据项目验收评分表(附件6)对项目进行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项目验收奖惩方法。优秀项目奖励600元(含指导教师100元),不合格项目将进行通报并视验收情况收回部分项目资金。

请各单位本科生科研创新指导委员会根据要求做好本单位项目初次验收工作。学校将把项目验收情况作为下一期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名额分配的参考指标。

联系人:贾雪峰 电话:62288315

邮箱:xf1011986@sina.com

附件1:2008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名单.doc

附件2: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名单.doc

附件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5: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规范.doc

附件5—1:结项报告扉页格式要求.doc

附件6: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评分表.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