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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和落实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05    作者:jxjhk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现将我校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及本科留学生教学计划予以下达,本次教学计划的落实仍采用纸质填报和网上落实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地落实教学计划。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我处下达的下学期本科生和本科留学生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准确并清楚地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教学计划》中各项内容(见附件1),并于5月21日前登陆“9159金沙申请大厅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将有关教学任务的详细信息准确地录入。

2.各教学单位在组织落实教学任务时,应坚持以下原则:(1)同一课程不跨年级合班授课;(2)对学生后续学习影响较大的课程,尽量安排小班授课;(3)公共基础课需要合班授课的应尽量将同一学院班级安排在同一教学班内。

3.根据学校的情况,2009级国经贸/金融风险09-1、09-2、09-3、09-4,2010级国经贸/金融风险10-1、10-2、10-3、10-4、10-5以及单独列示的本科留学生课程在学院南部校区授课,其余2009、2010级课程均为沙河校区授课。

4.各教学单位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尽力安排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并填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双语教学开课计划表》(见附件2),与落实后的教学计划一并上报我处。

5.为保证下学期实验课程教学的顺利运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设置,认真做好实验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验课程开课计划表》(附件3),并作如下要求:

(1)全部需要实验室教学的、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须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在“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中填选具体的实验室名称,以便于我处统筹安排实验室;

(2)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还应根据教学计划,书面填写实验课的教学进度表及实验室要求,并与落实完的教学计划一并上报我处。

6.本次下发的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各单位在落实下学期教学计划的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教学计划,请于5月12日前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报我处审批,经同意后方能进行调整。

7.各教学单位于5月21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填写完成的《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教学计划》复印留底,原稿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1日前交至我处(实验楼西一层102,联系人:任义轶,联系电话:62288313)。

2010年5月5日

附件2.doc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