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安排,我校将于本学期第九、十两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将采取9159金沙申请大厅抽查和各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5月14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验楼西侧一层102室,电话:62288311,联系人:常怡)。
期中教学检查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9159金沙申请大厅关于教学检查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所列出的九项内容,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学期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
2.本学期各学院本科生的出勤情况(见附表12-附表.doc)。
3.本学期教研室在教学改革方面组织活动的原始记录复印件。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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