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字【2010】11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8    作者:admin         点击:

各教学单位及各项目主持人:

2009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自实施以来,得到各单位的大力支持,经过指导教师的悉心指导和各项目组同学的辛勤工作,现已进入验收阶段。为做好本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09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附件1)。

二、验收材料

1.《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表》(附件2)。

2.《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一式四份,报告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3。

3.其他项目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验收程序

1.学校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进行成果验收,验收截止日期为5月14日。验收费用(150元/项)待验收工作完成后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从项目资助经费中支付。

2.项目主持人按照所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报送验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同时登录科研项目网络平台(59.65.126.11)点“结项详细”提交项目结项报告表、研究报告和其他成果,点左侧“论文成果”和“获奖成果”登记项目成果。

3.评委会(由不少于3人且职称为副高及以上者组成)可采用答辩评分(附件4)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优秀项目数不高于结项总数的50%。

4.各单位汇总评委会意见,填写《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8日前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办公楼409)。验收登记表和各项目验收材料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中财教学管理”qq群发送。

四、成果公示

项目成果可在科研项目网络平台(http://59.65.126.11)“项目资源库”中查阅和点评。对研究成果权属、完成人排名等持有异议者可提出书面意见。学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经费报销

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票据报销规定》(见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教育栏)整理相关票据,报销项目后期经费。具体报销日期另行通知。

希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完成质量及验收情况将作为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下年度名额分配的参考指标。

联系人:贾雪峰 电话:62288315

邮箱:xf1011986@sina.com

附件1:2009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名单.doc

附件2: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报告表.doc

附件3: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规范.doc

附件3—1:结项报告扉页格式要求.doc

附件4: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答辩评分表.doc

附件5: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xls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