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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10    作者:jxjhk         点击:

关于制订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继续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战略部署,充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积极依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要求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2012级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培养能够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成为富有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能力、良好综合素质、优秀人格品质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在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完善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基本原则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基本原则是“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知识广度与深度相结合,实现厚基础、宽口径;整体结构与个性选择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化需求;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突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知识传授与创新能力相结合,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人文素质相结合,注重提升学生人文修养与道德情操。

三、具体要求

(一)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以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原则上不进行较大改动,若因实际情况变化确实需要修订,需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微调。

(二)各学院应在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的指导下,结合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式实施一年来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对2012级培养方案的制定进行深入分析、全面论证。

(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微调需由培养方案制定单位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调整的内容、原因,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调整申请进行讨论,并将调整申请提交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请各教学单位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微调申请交回9159金沙申请大厅(电教楼102室),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聂建峰

联系电话:62289151

电子邮箱:niejianfeng@cufe.edu.cn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