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是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的主要措施之一。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发扬优良的教风,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开学前三天至本学期第一周(即2月17日-2月24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方面
1.教学秩序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人员检查第一周的教学情况,特别是2月20日当天任课教师的到课及上课情况、学生的到课和纪律情况。
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9159金沙申请大厅工作人员将对本学期第一周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予以核实后向全校通报。
2.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教研室)主任应检查课堂教学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教师、外聘教师)是否准备好本学期教案、参考资料、课件等教学内容,以确保授课质量。
学校有关部门应在2月20日前检查所有上课教室的设备、设施的完整情况,包括多媒体教学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教室桌椅是否完好等。
3.实践性教学环节
(1)各学院要开展实验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开课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精心安排实验课表,确保实验效果。
(2)各实验室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条件,统筹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认真制定本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或安排。
4.检查、总结上学期期末考试情况
(1)检查试卷的装订、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等的规范、完成情况,并严格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
(2)对教师在试卷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教研室主任应及时汇总并向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汇报,采纳合理建议。
(二)教学管理方面
1.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尤其是教学任务与课表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顺利进行。
2.学生教材领取情况,检查教材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漏订等情况。
本着为人师表、从严治教的原则,各学院要按照有关教师行为规范方面的规定,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质量、教师风范等方面认真进行检查,确保一线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要把教学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来抓,把期初、期中和期末的重点检查和平时的日常检查结合起来,使教学检查真正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重视检查效果,不能流于形式。
2.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负责组建教学检查小组,拟定自查工作计划,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
3.对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请于3月15日下午5:00前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验楼西一层102办公室,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8311),对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需要学校协调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