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2003〕53号),从即日起开始2011-2012学年教学工作量的填报审核工作。
本次教学工作量填报审核工作在延用往年“纸质填报、电子版汇总”方式的基础上,对工作量纸质表和汇总表作了局部调整。请各学院务必使用本年度新印制的工作量表,按照要求组织教师填报,并经由学院教研室、院系负责人核实、签字、盖章、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学院南路校区电教楼102。截止日期至2011年9月20日,联系方式:62289150或61776748(罗卓笔)。
工作量表填报过程中,需注意:
1、课程加计、系数以工作量表“填表说明、备注说明”为准;
2、因出国、进修、产假、病假、事假等均需由学院、人事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指导青年教师、指导研究生、指导本科生论文需在相应备注栏填写清楚指导对象;
4、班主任等兼任职务需由学院统一出具说明材料。
特此通知
2012年9月5日
附件及参考资料下载:2011-2012工作量填报材料.rar
2011-2012学年必修课安排情况.xls
2011-2012学任选课课安排情况.xls
2011-2012学年教学工作量汇总核算表.xls.xls
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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