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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办理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1年度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1    作者:jxjhk         点击:

关于尽快办理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1年度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更好执行2011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预算,促进各项目有序开展,提高项目质量,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办理项目经费报销。

一、本年度经费报销涉及项目包括经费已到位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为国际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规划教材(已正式出版)、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及精品教材立项奖励、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特色专业、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实验课程、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

二、报销额度要求

1、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按照项目预算执行报销。

2、校级精品课程指2011年度立项的第二批33门校级精品课程,按照立项时通知,本年度可报销项目经费的50%,即一万元;校级精品实验课程指2009年度延期项目,经评审合格后可报销剩余经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可报销项目经费总额的60%。

三、其他事宜

各项目报销需按照财务处要求填写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报销表,请各负责人登陆9159金沙申请大厅主页——常用文档下载,详细阅读相关要求并下载、填写项目报销表,按照要求时间,将填写好的报销表及整理好的发票交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电教楼102室),若有相关疑问,请联系9159金沙申请大厅负责人。联系人:聂建峰,联系电话:62289151.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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