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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3]38号-关于做好工行北分教学实践基地暑假期间实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0    作者:jxsjk         点击:

教字[2013]38号

关于做好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教学实践基地暑假期间

实习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实践教学工作,培养高质量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根据我校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北分”)达成的实践教学合作协议,经与工行北分沟通协商,学校决定启动工行北分教学实践基地暑假期间实习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本次实习定于2013年7月11日正式启动,8月22日结束。

二、实习学生名单及实习地点

工行暑假实习学生名单见附件1。

实习地点为工行北分各支行下属营业网点,学生在各支行的具体实习地点由工行统一安排。工行各支行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实习岗位及实习报到时间

1. 实习岗位。实习岗位为工行各营业网点大堂经理助理,主要从事网点客户分流、秩序维护、自助渠道使用指导等工作。

2. 报到时间。7月11日上午9:00,实习学生准时到工行各支行报到,需着正装,服装自备。

四、实习要求

参与实习的同学每周至少实习四个工作日、至少持续工作四周,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支行安排。只有2010级学生,且实习满30个工作日、完成相应的实习报告、成绩达到学校要求,方可算毕业实习,计4学分,其余均为假期实习。

参加实习的同学,应按照学校实习规定和工行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实习各个环节的任务,中途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实习。学生如因病等原因未能到岗实习,需按照学校学生请销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实习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五、安全教育

相关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实习组织工作,加强暑假期间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习按计划完成。

相关教学单位应建立实习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学生实习所在支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如遇重大事项,相关教学单位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六、其他事项

本次实习待遇按照工行北分教学实践基地协议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