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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5    作者:admin         点击:

一、报销项目:通过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填写中期意见同意继续实施)的2012年度国家级项目

二、报销额度: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限报5000元,创业实践项目限报1万元。“限报”指本期最多可报销的数额,实际报销金额未足限报数的差额可在下期继续报销。

三、报销时间、地点、联系人:

1.沙河校区:11月13日(周三)上午8:00—下午4:30,大学生活动中心9159金沙申请大厅

2.学院南路校区:11月12日(周二)上午8:00—下午4:30,行政楼409

3.联系人:贾雪峰 联系电话:62288315(学院南路校区)、61776746(沙河校区)

四、报销要求

1.银行卡号为项目主持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

2.发票必须为正式发票,有税务章及支出单位财务章,须是2013年的发票;

3.手写、机打发票“付款单位(个人)”须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不能写“个人”、“单位”、“中央财大”等,不能空白;定额发票、火车票等无此要求。

4.火车票须是项目组成员所用,软座,软卧,动车(高铁)特等、一等座火车票不能报销;

5.上网费(学校网络中心开的上网收据)可作为报销凭证外,其他收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6.办公用品须附超市、商店开的明细小票以证明物品确为项目开展所需;

7.报销人必需在每张发票背面签字;

8. 单张发票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

9. 固定资产类发票无法报销;

10.住宿费发票不得超过150元/人·天的标准;

11.通讯费应低于所报送发票总额的15%;

12.其他类如食品(附明细小票)、餐费发票背面须注明用途,餐费总额应低于发票报销总额的15%;

13.从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文件下载”下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粘贴单。

14.发票粘贴:(1)将发票按照报销单报销类别进行分类;(2)同类发票从右上角开始呈鱼鳞状对齐粘在发票粘贴单,发票金额部分不得污损粘,不得用订书钉,在粘贴单写好同类发票金额及发票张数;(3)按报销单报销类别顺序将各类粘贴单左侧粘贴;(4)最上层粘贴填写完毕的经费报销单。(5)报销材料装入A4信封,封皮注明立项年度、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15.发票粘贴图示请见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doc

附件2:发票粘贴单.doc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