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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办理“本科教学工程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3年度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7    作者:jxjhk         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更好执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3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各项目有序开展,切实提高项目质量,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办理相关项目经费报销。

一、本年度经费报销涉及项目包括经费已到位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为:

1、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保险与民生、会计及价值创造。

2、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已正式出版);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及精品教材立项奖励、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特色专业、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北京市专业群建设试点、由北京市共建经费支持的专业建设项目等。

3、2011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 2010年、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3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013年度立项的专业提升计划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013年度组织开展的英语品牌授课课程等。

二、报销额度要求

1、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按照项目预算执行报销。

2、校级精品课程指2011年度立项的第二批33门校级精品课程,按照立项时通知,本年度可报销剩余全部经费;2010年度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已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可报销全部剩余经费;201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可报销全部经费的30%;2013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须报销全部经费的50%(1万元/门);2013年度立项的专业提升计划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须报销本年度支持的前期资助经费(5万元/专业),2013年度组织开展的英语品牌授课课程可报销经费总额的50%(一万元/门)。

所有校级项目的经费报销应按照上述要求,严格在本年度完成,逾期没有报销的项目经费,将按照财务规定撤销。

三、其他事宜

各项目报销需按照财务处要求填写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报销表,请各负责人登陆9159金沙申请大厅主页——常用文档下载,详细阅读相关要求并下载、填写项目报销表,按照要求时间,将填写好的报销表及整理好的发票交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电教楼102室),若有相关疑问,请联系9159金沙申请大厅负责人。联系人:聂建峰,联系电话:62289151.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