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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3             点击:

教字〔2012〕6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校全日制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状况,以教学评估促进教学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10、2011、2012级本科生通过“9159金沙申请大厅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估,同时,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做好教师自评和学院自评工作。为确保本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教学单位和切实组织实施。 

一、关于学生评教工作

1.所有2010、2011和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均必须按照《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未完成评估的同学将无法进行第一轮网上选课和成绩查询。

2.本次网上评估的时间从12月10日上午8时起至12月17日上午8时结束,此期间内学生可通过登陆“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务管理系统”(登陆方法:(1)http://xuanke.cufe.edu.cn;(2)http://202.205.208.96)进行评估。 

3.对于没有上机条件的同学,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开放沙河校区学院楼4号楼机房供上机评教,开放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17日的工作日,请沙河校区教学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二、关于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工作

1.本学期继续开展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工作。请承担本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我校在编教师(含在学校机关、沙河校区担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及时参加所属单位的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 

2.各学院需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学院以听课、评议的形式并结合校内同行听课情况,完成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学院评教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由各学院根据任课教师所承担课程的性质、难易程度等自行制定。各学院应将书面形式的学院自评办法和评估标准、分值分布等(以下简称学院评教办法,见附件2),按本通知要求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备案。 

3.凡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就本学期本人完成的相应教学(主要是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自评。任课教师应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自评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所属学院汇总后送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另一份由各学院作为教学档案留存。 

4.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的评教标准(即学院评教办法)连同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结果汇总表一并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西一层102,联系人:李寅,电话:61776747)(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三、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教师、具体组织评估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参评学生对任课教师和评估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

2.各教学单位在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联系人:李寅,电话:61776747)。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