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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度国家级、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各学院(研究院)项目验收劳务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1    作者:admin         点击:

一、 报销类别、项目及额度

1.201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报销(附件1);

2.2011年度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销(附件2);

3.2011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销(附件3);

4.学院(研究院)2011年度市级、校级项目验收劳务报销(附件4)。

学生报销项目表格中的“前期预付”为学校前期已预拨的款项额度,“应交发票”为本次报销需要提交的发票额度,“中期(结项)报销”为本次将要打卡额度。

二、 报销要求

1. 各级各类项目应严格按照“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报销单”(附件5)的要求报销相关票据,因发票不合财务报销要求导致无法报销的后果自负。

2. 沙河项目(主持人在沙河校区)11月28日周三(8:00—16:30)将报销资料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部项目(主持人在本部)11月29日周四(8:00—16:30)交到行政楼409。

3. 请各学院(研究院)教学秘书11月27日(周二)17:00前到行政409办理项目验收劳务报销事宜。报销票据可以是发票(评审组织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也可以是劳务单(已录入学校财务系统的校内职工收入汇总表打印单)。发票须粘贴在财务处提供的“支出凭单”上,除“领款人签字”署教学秘书名字外其他地方不必填写,劳务单除“制表人”和“联系电话”署教学秘书名字外其他地方不必提填写。

联系人:贾雪峰 联系电话:62288315

附件1:2011年国家级项目中期报销信息说明.xls

附件2:2011年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结项报销报销说明.xls

附件3:201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销说明.xls

附件4:学院(研究院)项目验收劳务报销说明.xls

附件5: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报销单.doc

附件6:粘贴单.doc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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