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战略部署,充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的要求,依托我校正在推进的“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稳步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依照新专业目录开展全校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和教育部新版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根据学校“培养能够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成为富有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能力、良好综合素质、优秀人格品质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制订我校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新方案制订的基本原则是“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知识广度与深度相结合,实现厚基础、宽口径;整体结构与个性选择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化需求;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突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知识传授与创新能力相结合,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人文素质相结合,注重提升学生人文修养与道德情操。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新方案制定专门工作小组,由各教学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吸收单位内外专家参与,并将工作小组名单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备案。
(二)各学院应在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的指导下,结合教育部新专业目录认真梳理本单位所办本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已有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对新方案的制定进行深入分析、全面论证。
(三)各教学单位应深入研究世界著名大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国情、校情,加大对世界一流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的借鉴力度,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继续凝练各模块课程,继续深化基础课程改革工作,形成理念先进、目标明确、体系合理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