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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2年度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2]15号)及《关于组织开展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2年度资助课题立项的通知》(教字[2011]63号)等文件的规定要求,为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决定开展2012年度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为校发〔2012〕133号文件中公布的学校201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共计58项。其中重点资助项目9项,一般资助项目22项,自筹经费项目27项。(附件1)     

二、结题材料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2年度资助课题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结题材料包括:     

1.包含项目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等的高水平研究报告;      

2.至少一篇发表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的教改类论文,重点资助项目提交的论文应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论文应反映所承担项目的核心内容,发表时间必须在立项时间内,并在文中注明论文由学校教改项目基金资助;      

3.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2年度资助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2)      

三、结题要求

1.自筹经费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结题,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结题,对自筹经费项目中特别优秀者,学校给予一定经费的后期资助。      

2.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结题的项目,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提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2年度资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      

申请延期的项目最长可延期半年,届时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专门组织延期项目的结题工作。既不申请结题,也不申请延期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追回已报销经费。      

3.项目负责人需在2014年9月10日17:00之前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从所在刊物复印并加印刊物封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anyahui@cufe.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实验楼102室。

延期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表。     

联系人:兰雅慧;联系电话:62288313。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