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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6]87号关于2013级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嵌入式实践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校发〔2007〕282号)的有关要求以及《2013级本科生学分制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3级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嵌入式实践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则

我校从2011级开始实行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并根据方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了以“一主两翼”为核心的实践教学改革。其中,将6学分的课堂授课学分用于实践教学,包括4学分课堂主题式实践教学和2学分专业嵌入式实践教学。专业嵌入式实践教学与本科专业实习或毕业实习同步进行。专业嵌入式实践教学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容,结合各专业特点开展,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在现实社会职业生活中观察社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和职业观。

二、时间

2013级本科生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嵌入式实践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2017年4月15日。

三、实践形式

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散实践等形式进行,与本科专业实习或毕业实习同步。

四、实践内容及要求

1.学生结合实习的行业领域和专业特点,从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的“2013级本科生专业嵌入式实践教学选题”中,选择一个题目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撰写实践报告。

2.实践报告不少于1万字,内容包括四部分:实践方案策划、实践过程描述、实践主体内容和实践感想。

3.一个学生一份实践报告。

五、提交方式和截止日期

2017年4月16日将电子版交到所在学院,文件名为“学院+专业+学号+姓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箱zzllb@sina.com。

六、评阅标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评定给予专业嵌入式实践教学成绩及学分。未按时提交实践报告、未按选题要求撰写报告、实践报告字数不够、实践报告内容不完整、实践报告抄袭,符合上列情形之一将记为不合格,不给予实践学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联系人:马克思主义学院王老师62288396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2013级本科生专业嵌入式实践教学选题(2学分)

   附件2: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