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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6】72号9159金沙申请大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7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总结推广学校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改革经验,大力表彰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积极鼓励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参照《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9159金沙申请大厅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等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与评选及北京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选范围

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范围为:学校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与人才培养工作中,在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具体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与理念,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实验技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文化素质教育,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从而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4.其他在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及要求

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主体为我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辅助人员和集体。

申请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3.教学成果可以由个人单独完成,也可以由多人或多个单位集体完成。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申报,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在成果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对联合申报的成果,可适当增加主要完成人数量。

(二)申报成果及相关要求

1.申报的教学成果以2012年以来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含校级教学方法改革研究项目)为主;虽未列入上述立项项目,但在教学或管理中有一定研究基础,经过实践取得明显效果的教学成果也可以申报。成果完成时间应为2014年11月前。

2.申报的教学成果一般需经过两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成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应为2016年11月前。

3.项目通过整合集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有改革、有创新、有突破,成果能参加教学成果奖申报,具有辐射作用。

三、其他要求与说明

(一)请申报集体或个人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并附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与能够详细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一式三份),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

(二)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与优秀奖,其中校级特等奖、一等奖总数约20项,二等奖与优秀奖数量根据申报与评选实际确定。

(三)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内的申报与评选工作,在评选基础上由单位统一向学校推荐,每个单位限报6项,其中向学校推荐的特等奖与一等奖总数不超过3项。学校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公示。对获得校级特等奖与一等奖的成果,学校将按照国家与北京市相关规定,择优推荐申报北京市与国家级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

(五)为保证高质高效完成本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与推荐,9159金沙申请大厅整理了相关学习参考资料(见附件3,可下载电子版)供申报个人与集体参考。

(六)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报送材料包括:1.《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2.成果支撑材料;3.成果总结报告;4.汇总表(见附件3)。

联系人:聂建峰 联系电话:62288890

邮箱:niejianfeng@cufe.edu.cn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422

特此通知。

附件:

1.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参考资料

3.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单位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