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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3             点击:

教字[2016]2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校全日制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状况,以教学评估促进教学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12、2013、2014、2015级本科生通过“9159金沙申请大厅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估,同时,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做好教师自评和学院自评工作。为确保本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教学单位和切实组织实施。

一、关于学生评教工作

1.所有2012、2013、2014和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均必须按照《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未完成评估的同学将无法进行网上选课和成绩查询

2.本次网上评估的时间从2016年6月25日开始,学生可登陆“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务管理系统”(http://xuanke.cufe.edu.cn)进行评估。

二、关于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工作

1.本学期继续开展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工作。请承担本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我校在编教师(含在学校机关、沙河校区担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及时参加所属单位的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

2.各学院需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学院根据学院教师所承担课程的性质、难易程度等,按附件2的格式自行制定评教方法,依据听课情况和评教方法,完成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3.凡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就本学期本人完成的相应教学(主要是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自评。任课教师应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自评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所属学院汇总后送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另一份由各学院作为教学档案留存。

4.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的评教办法,连同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结果汇总表一并于2016年7月8日前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西一层102,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2288064)(学院评教和教师自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三、其他事项

各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组织此活动中发现什么问题,可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或以书面形式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西一层102,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2288064)。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