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办法》(校发〔2016〕45号)的规定,现将我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一、转专业的学生范围
我校2015级本科生。其中,通过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
只能在录取专业的同一级学科门类范围内申请转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根据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正在休学或应作退学处理的和艺术类、体育类、定向计划招收和中外合作培养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的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10周-11周(5月4日—10日)
(1)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0日前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报送《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表》。
(2)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汇总、审核。
2.本学期第12-13周(5月16日—5月25日)
(1)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向全校公布各单位接收转专业学生相关信息。
(2)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如实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审批表》或《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审批表》中各项内容,并于5月25日前交至所在学院,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一个转入专业。
3.本学期第14周(5月30日—6月1日)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于6月1日前报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同时报送《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统计表》。
4.本学期第15周-16周(6月6日—6月17日)
(1)9159金沙申请大厅审核后,于6月6日统一将申请材料转至转入学院。
(2)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核办法进行遴选,提出接收名单,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全部申请转入学生排序后的名单)及材料(全部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报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
5.本学期第17-18周(6月20日—7月1日)
(1)9159金沙申请大厅审核学院上报的转专业学生材料和拟批准转专
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网公示。
(2)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正式文件。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学习管理和学费
1.转专业学生下学期初到新专业办理注册和学籍手续。
2.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记入成绩档案,其相应的课程类别由转入学院根据新专业教学计划进行认定或转换,并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3.所有转专业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最长学制(目前为6年)内完成转入专业的相应培养方案,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即可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即可授予转入专业相对应的学士学位。
4.转专业学生的学费自转入后按转入专业和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
四、有关说明
1.在我校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研究院务必在领会《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办法》〔校发(2016)45号〕精神的基础上稳妥进行,并做好转专业的宣传和咨询活动。
2.学生应慎重考虑本人能否完成新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特别是转入跨学科门类专业时,更应慎重。
3.各学院、研究院转专业工作必须按照上述的时间表进行,以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
4.各类表格可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下载。
5.最终转专业结果需报送加盖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