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鼓励和支持各教学单位、广大教师、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继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02〕15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基金(以下简称“教改基金”)2016年度资助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战略部署与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9159金沙申请大厅综合改革方案》与学校发展实际,以实现“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以“内涵提高、特色强校”为主线,以迎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为契机,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为重点,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选题范围
2016年度“教改基金”资助课题应围绕“十三五”期间国家高等教育新形势与新挑战,紧扣我校本科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实际,参照教育部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相关要求,突出关于专业综合改革、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优化、实践实验教学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构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教学管理水平提升等领域的综合研究,项目选题应参照项目指南(见附件一),项目名称可依据项目指南范围自定。
三、立项方式、类别
为继续扩大学院一级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院级组织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按照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想,本年度“教改基金”立项资助课题的申报采取学院审批并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立项备案与个人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院审批并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立项备案指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育教学实际,组织广大教师有针对性选取急需破解的问题组织申报,经学院审批通过并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进行立项并备案,此类项目每单位限报1项。个人自由申报即指按照传统的申报方式,由教师、教学管理与教学辅助人员个人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申报,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为突出“教改基金”资助课题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实效,推动教改从“研究”落实到人才培养实际,本年度教改立项除继续资助传统的以研究、探索为主题的研究类项目外,增设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推广应用立项资助项目(简称“成果推广应用项目”),重点资助将已完成的、优秀成熟的国内国际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推广应用于我校本科教学实际,转化为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实践活动。建议学院审批并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立项备案的项目以申报“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为主。
四、团队及成员
为了使我校教师、教学管理与教学辅助人员更广泛地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本年度“教改基金”鼓励以课题组的形式集体申报立项,并实行项目管理主持人负责制。每个课题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般为3—5人,每人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课题,在申报课题时各个主要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原承担项目未完成者与申请延期者此次不得申报。
五、研究周期及管理
除“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外,本年度获准立项资助的“教改基金”课题原则上应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结题,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需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延期半年;“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资助为2年一个周期,原则上应于2018年6月底完成结项,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需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延期1年。项目管理采用年度审核、中期检查与结项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年度审核与中期检查时需提交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展及成果报告,年度审核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被中止,并停止经费资助。
六、结项要求
申请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包含项目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等的高水平研究报告;
(2)至少提交一篇发表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的教改类论文,重点资助项目提交的论文应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论文应反映所承担项目的核心内容,发表时间必须在立项时间内,并在文中注明论文由学校教改项目基金资助。
(3)申请结项时9159金沙申请大厅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结项时9159金沙申请大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评审,对优秀项目进行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相关项目的立项和评奖;不能按要求完成者,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报销的资助基金。
七、经费资助
2016年度“教改基金”课题资助立项设重点项目10项左右,一般项目20项左右,另设自筹经费项目若干项。学校对获准立项的教改课题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0.8万元/项,对特别重大的教改项目的资助经费视情况可以适当增加,自筹经费项目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资助。“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不分重点与一般,凡立项项目给予2.5万元/项的经费资助。
八、其他
各学院、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的精神与要求,及时做好动员、组织等各项工作,并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5点前以单位形式统一将《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立项资助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立项资助课题申报表(成果推广应用项目)》(见附件3)送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地 点:行政楼411
联 系 人:聂建峰
联系电话:62288890
电子邮箱:niejianfeng@cufe.edu.cn
附件:1.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立项资助课题申报项目指南
2.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立项资助课题申报表
3.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立项资助课题申报表(成果推广应用项目)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