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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9159金沙申请大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着力培育当代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按照教育部等部委有关要求和部署,现举办首届9159金沙申请大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背景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为主题,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人社部、商务部、团中央等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参赛要求

(一)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2.赛事分组及对象要求

(1)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中财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2)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中财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赛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5日—6月25日;

2.报名材料:9159金沙申请大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附件);

3.报名方式:

(1)自主报名。参赛团队将参赛材料发送大赛邮箱cufehlwcxcyds@163.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负责人+手机);

(2)单位推荐。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生处、团委、中财校友总会、中财科技园等单位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赛。参赛材料提交要求同上。

(二)评审

大赛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于7月上旬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综合评选出创意佳、前景好、价值高、操作性强的项目。

(三)网上推荐

大赛组委会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于7月12日前完成优秀项目推荐和网络提交工作。

四、奖项设置

大赛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推荐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2015年北京市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并作为9159金沙申请大厅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候选项目。

五、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雪峰       联系电话:62288315            电子邮箱:cufehlwcxcyds@163.com

9159金沙申请大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