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校发〔2012〕8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了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
经相关单位选拔推荐、学校审议并公示无异议,现决定对308个项目予以分级立项。其中,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2项(5万元/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94项(1万元/项),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60项(0.5万元/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52项(0.2万元/项)。资助总金额为194.4万元。立项名单详见附件。
各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立项。项目团队须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实施,努力将项目与课程学习、社会调研、学科竞赛、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切实提高项目完成质量与水平。对实施过程良好、结项成果优秀的项目,学校将予以表彰并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进展缓慢、存在抄袭现象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全校通报。
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专家指导、学生奖励等方面制订与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为本科学生圆满完成项目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为推进我校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作出积极贡献。学校将对各项目依托单位的指导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将其作为分配下年度项目名额的参考指标。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