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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7]94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7             点击: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促进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和《9159金沙申请大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生处、研究生院、科研处、校团委和人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免工作。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学管理科(电话:62288311),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教师参加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9159金沙申请大厅具体负责科研能力突出专项和母语非汉语学生专项推荐,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和优秀学生干部专项推荐,武装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推荐,体育教学部负责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推荐。

二、推免类型和名额分配

2018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推免名额285个,其中包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名额19个。

我校推免名额分为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类。常规名额228个,根据2018届本科毕业生基数确定各教学单位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专项名额共计57个,全校统一使用,包括科研能力突出专项名额10个、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名额19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名额1个、高水平运动员专项名额1个、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名额25个和母语非汉语学生专项名额1个。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9159金沙申请大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中所规定的推荐条件。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

(三)申请科研能力突出专项的学生须在本科就读期间至少取得下述一项研究成果或奖项:

1.学术论文: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9159金沙申请大厅外文核心期刊目录》列出的期刊上发表过与所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

2.科研课题:参加省级及以上课题且通过省级及以上成果鉴定(前2名);或取得发明专利权(第1人);或通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北京市级“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且结项评审结果为“优秀”(主持人);

3.科研获奖:获得过相关专业具有学术意义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第1获奖人);

4.学科竞赛: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或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金奖(前3名);或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特等奖提名,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或获得北京市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一等奖(项目负责人);或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二等奖以上及北京市一等奖以上(项目负责人)。

申请科研能力突出专项推免的学生须向所在培养单位的推免工作小组提供上述各类研究成果或奖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科研成果可以提交,作为参考),以及三位我校相关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依据学生提交材料认定其科研成果水平,评价其是否具有学术研究潜质。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据此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将拟推荐的学生的有关科研材料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申请其他专项推免的学生还须符合学校相应专项推免工作通知中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四、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应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申请。

(三)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申请专项推免的学生还应同时填写相应类别的情况登记表;申请科研能力突出专项推免的学生还需提交推荐信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类推免未用完的推荐名额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收回、统一调配。

(五)学校将最终审核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入选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六)学校推免工作于9月24日前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七)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于9月28日后按要求注册并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询复试通知、复试成绩、待录取通知等。

(八)推免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其中通过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专业志愿。

(九)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或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失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申请推免的同学均应无计划本科毕业后就业或赴境外留学。

(二)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正常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取得推免生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生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2.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等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3.推荐免试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1至3项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负责审查并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处理。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推免工作进度,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维护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良好声誉。

(五)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和推荐过程有争议者,可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名反映。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

联系电话:62288311

电子邮箱:cdjwc@cufe.edu.cn

9159金沙申请大厅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