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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7〕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点击: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完善一流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学校于2017年7月组织教学督导组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和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结果反馈,并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经教学督导组检查,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存在诸多问题,现予以整体反馈(详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参照附件说明及学校相关规定,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含该学期)以来的本科试卷和2015届(含2015届)以来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全面自查与整改,准确、详实地摸清本单位实际情况,将自查结果反馈到责任教师,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必要环节进行整改。

根据审核评估基本要求,上述时间范围内归档的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按照“查缺补漏”的原则进行整改,务必做到“基本必备材料、基本必填信息”齐备完整。对于自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深挖根源、引以为鉴,针对性地制定问题防范机制,确保今后工作不发生类似问题。

为保障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学校将把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督查列入教学督导组日常工作内容,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持续关注和改进,并将督查结果列入未来学校教学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对于今后出现的此类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给予通报和处理。

联系人:贾雪峰(问题整改) 联系电话:62288315;周雪飞(试卷调阅) 联系电话:62288313/61776748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督导组抽查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问题反馈

评建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