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字【2017】57号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暨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及青年教学名师申报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并就做好申报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及首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做如下安排与说明。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组织推荐申报人选。

二、申报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二)学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审。

(三)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4-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附件1),

三、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2日上午11:00前,将《9159金沙申请大厅申报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及首届青年教学名师奖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推荐表》需经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择优推荐3位教师(其中青年教师1位)申报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

五、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人:蔡佳林,联系电话:62288315。地点:行政楼409。

六、《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请认真阅读。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