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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7]52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2             点击:

各单位:

为促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6年度学校共立34项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经过近一年的研究和实践,部分项目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解研究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研究,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2〕1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关于公布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资助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中立项的34个项目。

二、检查形式

项目负责人提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可从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下载)。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务必将本通知传达给本单位各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中期检查的各项工作。请项目负责人积极做好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严谨、真实地填写好《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课题中期检查表》,如实反映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存在的问题、今后的研究方案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并按照《关于组织开展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资助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字[2016]8号)中的结项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结项准备工作。

结项工作预计在2017年10月组织开展,届时将下发相关通知。

2、请各单位将《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于2017年5月12日前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行政楼409房间),逾期不予受理,未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不允许按时结项。

3、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在近期将项目总经费的40%下拨到项目负责人账户。按照学校财务处经费管理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7年6月15日前报销50%的经费,逾期将被收回。

附件: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 务 处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