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本科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学校于本学期末对本科生学籍异动情况进行了清查。经清查,发现我校部分本科生逾期未提出学籍异动申请或逾期未办理学籍异动转单,另有部分本科生休学即将到期暂未提出学籍异动申请。请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上几类问题的催办和处理,具体情况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逾期未提出学籍异动申请
部分学生因休学到期、未按期注册等原因,逾期未提出学籍异动申请,名单见附件1。
请各单位联络并督促学生于2016年1月9日前提出复学、休学或退学申请。逾期仍未申请的,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及我校《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出具意见并上报后对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二、逾期未办理学籍异动转单
部分学籍异动申请已批准的学生未按期办理学籍异动转单,名单见附件2。
请各单位联络并督促学生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学生服务”专区下载相应类别的学籍异动转单,并于2016年1月9日前办理完毕后交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籍科。
三、休学即将到期暂未提出学籍异动申请
部分学生休学即将到期,暂未提出学籍异动申请,名单见附件3。
请各单位联络并督促学生于2016年2月18日前提出复学、休学或退学申请。逾期仍未申请的,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及我校《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出具意见并上报后对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以上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尽快通知相关学生落实办理。如对政策有疑问的,可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籍科联系.
办公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办公室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2288313。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6年12月26日